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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居住证签注是居住在安康的非安康户籍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以下是安康居住证签注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
1. 居住证原件:请出示您的居住证原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您的户口簿在安康市外,请出示户口簿原件,并提交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4. 居住证明材料:以下任一证明材料均可作为居住证明:
a. 房屋租赁合同:请出示您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b. 房屋产权证:请出示您所居住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c. 居住地所在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请出示您所在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d. 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如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5.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请提供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
6. 填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请按照要求填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签名。
7. 原居住证签注费用:根据当地政策举报 -
安康居住证过期续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交验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原件和相关就业、就学证明等材料。
延伸阅读:
在安康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具体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所辖县区居住半年以上(本市公民在市内跨县区居住的包含在内、在市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除外),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法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条件说明】
1.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居住登记应当在本人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房屋、亲朋好友提供住所的房屋(由房屋所有人或代理人出具证明或声明)、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的房屋等。
4.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证将带来哪些便利?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以下基本公共服务:
(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7)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8)依法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9)依法享受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10)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11)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12)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以下便利:
(1)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3)按照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4)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5)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国家规定的其它便利;
(7)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
3.居住证持有人为监护人的,随其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受办学规模限制不能接收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的学校。
4.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本市居住地户口迁移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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